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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宣传标语
发布日期:(2020/08/05)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点击次数:1258

我国卫生与健康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法律问世!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该法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专家认为,这部法律凸显“保基本、强基层、促健康”理念,及时出台有利于巩固医改成果、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对于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肥城市卫生健康局于6月份组织开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宣传月活动,营造普法、学法、依法、用法、守法的良好舆论氛围,依法保障人民健康权益。

宣传标语

1 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发展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

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健康服务

3 医疗卫生事业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

4 国家和社会尊重、保护公民的健康权

5 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提升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

6 建立健康教育制度,提高公民的健康素养

7 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8 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

9 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发展

10 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与创新相结合,发挥中医药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中的独特作用

11 以基层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优先支持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提高其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2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依法举办机构和捐赠、资助等方式,参与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

13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安全有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4 任何组织和个人应当接受、配合医疗卫生机构为预防、控制、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措施

15 居民有依法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和义务

16 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对病情、诊疗方案、医疗风险、医疗费用等事项依法享有知情同意的权利

17 尊重患者人格尊严,保护患者隐私

18 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应当遵守诊疗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尊重医疗卫生人员

19 建立健全城乡全覆盖、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0 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坚持公益性质

21 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

22 医疗卫生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3 全社会应当关心、尊重医疗卫生人员,维护良好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共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4 医疗卫生人员的人身安全、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25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威胁、危害医疗卫生人员人身安全,侵犯医疗卫生人员人格尊严。

26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满足疾病防治基本用药需求

27 加强中药的保护与发展,充分体现中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其在预防、保健、医疗、康复中的作用

28 公民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树立和践行对自己健康负责的健康管理理念,主动学习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管理。

29 倡导家庭成员相互关爱,形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

30 公民应当尊重他人的健康权利和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健康和社会公共利益。

31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健康社区

32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33 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

34 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商业健康保险、医疗救助、职工互助医疗和医疗慈善服务等为补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35 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医疗卫生综合监督管理体系

36 保护公民个人健康信息,确保公民个人健康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