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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7/04) 来源:点击次数:1060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工作的通知

(2016-7-4)   Hits:997



各区、县卫生计生局,沣东新城计卫文体局,委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创建成果,发挥卫生计生系统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办厅字〔2013〕19号)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市卫计委决定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进一步强化控烟履约,深入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全面控烟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控烟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重点内容。通过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和健康促进医院的创建、控烟健康教育宣传以及明察暗访等措施,继续巩固和加强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工作已取得的成果。


要将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纳入各单位制度建设和综合目标考核,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宣传教育;要将控烟宣传教育作为一门必修课,纳入医疗卫生人员岗位继续教育。要结合我市今年卫生城市复审、文明城市、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深入推进落实控烟履约工作。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做到严禁使用或变相使用公款支付烟草消费开支,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承办单位不得提供烟草制品,参加人员不吸烟、不敬烟、不劝烟。


扎实开展卫生计生系统控烟活动,提高职工控烟意识,降低职工吸烟率,劝阻吸烟,帮助吸烟者戒烟。按照“无人吸、无烟味、无烟头”的基本要求,逐步实现职工自觉戒烟、单位办公场所无人吸烟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使各单位控烟工作真正做到“三不到”,即“看不到吸烟、闻不到烟味、找不到烟头”,不断加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努力实现卫生计生系统全面禁烟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继续巩固和加强医疗卫生系统无烟单位创建活动成果。今年创建1—2个控烟示范点,坚持开展明察暗访活动,全年至少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督导一次,暗访一次,组织一次控烟培训。逐步开展对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控烟监测,并对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进行吸烟情况调查,了解医院领导层对控烟工作的认知,以及医务人员的吸烟状况、控烟意识及态度。


(二)加大经费投入。针对我市多数医院戒烟门诊就诊患者较少情况,各医院要进一步加大对控烟履约工作和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所需人员和经费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过程中,应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为吸烟病人提供戒烟指导和服务,要将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纳入病历考核标准。这项工作也将纳入委综合目标考核。同时,建立全市范围内的戒烟门诊、咨询网络。


(三)继续开通控烟举报电话,公布举报邮箱、举报二维码标识,发动全社会对卫生计生系统吸烟者进行监督,对举报者落实后予以奖励。对被举报者,应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予以处罚。倡导有戒烟意愿者拨打12320热线,寻求戒烟帮助;在条件允许时,联合医院的戒烟门诊,开通并试运行西安市电话戒烟热线服务,为吸烟者开辟一条提供戒烟服务的绿色通道,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戒烟需求。结合健康医院创建工作,继续加强医院戒烟门诊的规范化建设和工作的开展,通过医院戒烟门诊,指导吸烟者戒烟。


(四)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进行深度宣传报道。通过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拓展控烟知识传播的新渠道,宣传戒烟热线以及举报电话。并做好5•31世界无烟日的宣传工作。


(五)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内的控烟工作。充分发挥医务人员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6月—8月,在卫生计生系统内开展医务人员百日戒烟大赛活动。


(六)继续做好“无烟城市—盖茨中国控烟项目”工作。2015年3月经过申报遴选,我市被纳入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和美国盖茨基金会合作开展的无烟城市项目。委直各医疗单位、各区县健康教育所要配合市健康教育所做好此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16年4月—6月,制定完善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相关标准,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标准完善本单位的控烟工作。

2016年6月—8月,在卫生计生系统内开展医务人员百日戒烟大赛活动。

2016年5月—10月,建立1—2个控烟示范点并在卫生计生系统内推广。

2016年7月—10月,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和暗访,西安市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微信”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反馈。

2016年12月,通报西安市卫生计生系统控烟工作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开展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是控烟履约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控烟履约领导协调机制,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负责人。要进一步明确控烟履约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控烟履约工作规划,将其纳入常规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控烟意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健康教育处方、微信、微博等多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利用“5•31世界无烟日”,开展控烟主题宣传活动。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等控烟执行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并做好控烟监督和巡查的日常工作。对吸烟人群进行基线调查,确定重点干预对象。制定控烟制度,发放宣传手册。


(三)制订控烟计划,落实目标任务。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控烟制度,将控烟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通过开展创建无烟科室活动,全力营造卫生、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


(四)强化环境建设,形成控烟氛围。第一,单位大门口、停车场等室外地点禁烟标识要醒目和规范,应设置24小时可见的灯箱式禁烟标识,单位入口处应设置有无烟单位公示牌,公示市级控烟举报电话和微信二维码。第二,住院部大厅、门诊大厅、办公大楼等入口处,应24小时设置醒目、规范、可移动或固定的禁烟标识,有供群众免费取阅的控烟宣传资料;住院部大厅、门诊大厅、办公大楼大厅室内、单位传达室、楼梯转角处、走廊、电梯、楼梯、病房、会议室、厕所等处要张贴醒目、规范的禁烟标识;室内办公桌上应有醒目和规范的禁烟标识。做到目视之处可见控烟标识。第三,有一定数量和规划科学的吸烟区,吸烟区应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四面通风,设置24小时可见的灯箱式禁烟标识,有平面分布图,出入处有明显的引导标识(平面图导向),吸烟区周围有控烟宣传内容和氛围。第四,单位主要大楼的出、入处和食堂内应设置控烟相关知识等内容的宣传栏。单位有电子屏的,应定期滚动播放控烟相关知识等内容。第五,单位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要统一佩带醒目的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检查巡视,尤其是门诊大厅、手术室等候区的控烟巡查,及时制止吸烟行为,并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参与营造本单位的无烟环境。


(五)建立巡查机制,确保控烟实效。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在做好日常控烟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控烟工作的检查、监督,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由控烟办公室成员组成控烟工作巡查小组,负责落实控烟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的形式对辖区内卫生机构禁烟工作开展督导和检查,确保各项控烟履约和禁烟措施落实到位。定期开展无烟环境监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发现抽烟的病人及陪护人员应及时予以纠正和制止,尤其确保无医务人员抽烟行为发生,加强考核,要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评优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对个人和单位违反规定的,要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切实将控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控烟履约工作持续开展,努力实现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工作目标。


附件:1.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细则   2.2016年西安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细则   3.2016年西安市戒烟门诊评估表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4月19日




附件1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

(一)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职责明确。

(二)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职责明确。

(三)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

(四)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不吸烟,吸烟成员带头戒烟。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一)本机构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二)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三)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一)本机构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

(二)机构所属管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

(三)机构室内场所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蒂,达到完全禁烟。严禁工作人员穿工作服在任何场所吸烟。

(四)合理设置室外吸烟区(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一)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二)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有定期监督、巡查记录。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一)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材料。

(二)有大众控烟宣传活动。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一)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

(二)有劝阻工作相关制度。

(三)工作人员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一)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

(二)对员工提供戒烟帮助。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机构内无烟草广告,商店、小卖部、食堂不出售烟草制品。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一)医护人员要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相关科室的医生要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

(二)医生对门诊、住院病人需询问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

十、医疗机构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并有工作记录。


附件2

2016年西安市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细则


评估标准 分值 评  估  细  则:

一、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机构发展规划 10分

1.本机构有控烟领导小组,职责明确(2分) 2 查阅文件:本机构成立了控烟领导小组,得1分;机构负责人任组长得0.5分;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得0.5分。

2.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职责明确(2分) 2 查阅文件:各部门有专人负责控烟工作得0.5分;职责明确得0.5分。各部门负责人与本机构的领导班子签订控烟责任书,得1分。

3.将控烟工作纳入本机构的工作计划(包括资金保障)(3分) 3 查阅资料:年度工作计划里有控烟工作内容(包括资金保障)得2分,无资金保障扣1分。

4.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不吸烟(3分,有1位成员吸烟扣1分) 3 现场抽查与暗访:本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不吸烟或戒烟,得3分。其它情况酌情给分。

二、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4分

1、本机构有控烟考评奖惩制度(1分) 1 查阅文件:制定有单位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对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宣传烟草危害知识、劝阻吸烟、禁止使用卷烟接待宾客、提供戒烟服务等内容有明确规定,得1分。

2、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1分) 1 查阅资料:有控烟考评奖惩标准,得2分。

3、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2分) 2 查阅资料:有控烟考评奖惩记录,得2分。

三、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0分

1.本机构大门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烟提示牌,提示牌上需明确标注市禁烟办监督举报电话、微信公众账号及二维码。(10分) 10 现场查看:本机构大门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烟提示牌得5分,提示牌上明确标注市禁烟办监督举报电话、微信公众账号及二维码得5分。

2.本机构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5分) 5 现场查看:本机构所有建筑物的入口处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的提示得5分,少一处扣1分。

3.本机构所属管辖区域的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10分) 10 现场查看:等候厅、会议室、厕所、走廊、电梯、楼梯等区域内有明显的禁烟标识(缺1处扣2分,扣完为止)。

4.本机构室内场所完全禁止吸烟(11分) 11 现场查看:每发现1个烟头扣1分,发现吸烟者1次扣2分,扣完为止。如工作人员室内抽烟,发现1个扣5分,医务人员穿工作服吸烟,发现1个扣11分。

5.正确设置室外吸烟区(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2分),有明显的引导标识(2分) 4 现场查看:吸烟区设置在室外,尽量远离密集人群和必经通道,通风良好,得2分;有明显引导标识,得2分,并划分明确的吸烟区范围(无划分范围扣2分)。

四、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 8分

1.机构内设有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2分) 2 查阅相关会议记录和文件: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得1分,设有控烟巡查员得1分。

2.对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进行相关培训,并有培训记录(2分),有定期监督、巡查记录(4分) 6 查阅资料:有相关培训记录,得2分,包括: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讲义、签到薄、照片等;有定期监督、巡查记录,每月至少一次,得4分,每少一次扣0.4分,扣完为止。

五、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8分

1.有一定数量和种类的控烟宣传材料(4分,如院内电视、展板、宣传栏、海报、折页、标语等,至少2种,少1种扣2分) 4 现场查看:有固定的控烟宣传栏、板(如院内电视、展板、宣传栏、标语等)得2分;有控烟宣传海报、折页、科普宣传小册子、健康处方等,得2分。

2.有大众控烟宣传活动(4分,如讲座、咨询活动等,至少2次,少1次扣2分) 4 查阅资料:每年至少开展2次控烟宣传活动,并有活动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活动主题及内容、宣传人员、参与对象、活动照片等,得4分,少1次扣2分。

六、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8分

1.有对职工进行控烟知识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3分) 3 查阅资料:每年至少开展1次控烟知识相关培训(包括劝阻技巧等),并有培训等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讲义、签到薄、照片等,得2分,培训率应覆盖到90%以上医务人员(可分批次多级培训,未达标扣1分)。

2.有劝阻工作相关制度(2分) 2 查阅规章制度:明确规定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和全体员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与义务,得2分。

3.工作人员发现吸烟者及时劝阻(3分) 3 现场查看:有工作人员在场的吸烟行为未被劝阻,扣3分。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5分

1.掌握机构所有员工吸烟情况(2分) 2 查阅资料:有本机构员工花民册及吸烟情况的文字资料,得2分。

2.对员工提供戒烟帮助(3分) 3 现场抽查及查阅资料:有专人负责机构员工的戒烟咨询和指导服务,得1分;现场咨询测试,能提供相应的戒烟指导,得1分;有相关戒烟服务记录,得1分。

八、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5分

1.医疗卫生机构内无烟草广告,商店、小卖部不出售烟草制品(5分) 5 现场查看:机构内有烟草广告扣5分,在机构内的商店、小卖部、自动货员柜和流动售货车等处均未发现销售烟草制品,得5分,发现一处扣5分。

九、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和戒烟指导。 8分

1.医护人员了解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益处(2分) 2 问卷调查:随机抽查10位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正确率90%以上得4分,每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

2.相关科室的医生掌握戒烟方法和技巧(2分) 2 个人访谈:随机抽查2个临床科室的2名医生,提问有关戒烟的方法和技巧问题,根据回答情况,酌情给分。

3.医生询问门诊、住院病人的吸烟史,对其中的吸烟者进行简短戒烟干预并有记录(4分) 4 查阅资料:随机抽查2个临床科室,抽查吸烟病人的病历各5份,首诊有询问吸烟史得2分,有劝阻吸烟记录、推荐戒烟方法、药物和控烟制品等内容,得2分。

十、医疗机构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4分

1.设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2分),并有工作记录(2分) 4 现场查看及查阅资料:有戒烟门诊(或在相关诊室加设戒烟门诊),得2分;有工作记录,得2分。

总分 100

评分说明:1. 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分表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

2. 公共卫生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对第九项和第十项进行评估,总分88分,达标标准为70分。

3. 第一至八项标准中有1项为0分,即视为不达标。



附件3

西安市戒烟门诊评估表

评估标准 分值 评  估  细  则 存在问题 最终得分

一、门诊服务(15分) 1.戒烟门诊独立设置,或开设在其他相关科室中(如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和神经内科等) 10 现场检查:设立戒烟门诊(或在相关诊室加设戒烟门诊)得10分。

2.戒烟门诊入口处设立戒烟门诊标牌

3 现场检查:戒烟门诊入口处设立戒烟门诊标牌得3分。

4..有醒目的戒烟门诊引导标识,方便患者就医 2 现场检查:有醒目的戒烟门诊引导标识得2分。

二、人员构成(20分) 1.戒烟门诊应至少配备1名接受过正规戒烟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除医学专业知识外,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程度的心理知识和心理咨询技能

10 现场检查:戒烟门诊配备1名接受过正规戒烟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的执业医师,得10分。

2.至少有1名护士或社区工作者协助登记和随访 10 现场检查:戒烟门诊配备1名护士或社区工作者,得10分。

三、门诊宣传(9分) 1.为院内医务人员开展控烟和戒烟方法培训,每年至少1次,医务人员覆盖率至少90% 4 查阅资料:院内职工控烟相关培训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主题、主讲人、讲义、签到薄、照片,得4分;少一项,扣0.5分。

2.在“世界无烟日”前后开展戒烟健康讲座或义诊咨询等宣传活动,每年至少1次 5 查阅资料:查阅控烟宣传活动记录,包括:时间、地点、活动主题及内容、宣传人员、参与对象、活动照片等,少一项,扣1分。

评估标准 分值评估细则存在问题 最终得分

四、开诊时间(10分) 1.戒烟门诊应有固定出诊时间,至少每周开诊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根据工作量,适当增加开诊时间 4 查阅资料: 查看门诊日志及相关工作记录,每周开诊不足一次或每次时间少于半天不得分。

2.服务时间对外公布 2 现场检查: 戒烟门诊服务时间于显著位置公示得4分。

3.查看门诊日志,戒烟门诊月就诊量不得少于院月门诊量的0.3% 4 查阅资料: 查看门诊日志,戒烟门诊月就诊量大于等于院月门诊量的0.3%得7分,小于不得分。

五、门诊及随访服务(20分) 1.至少在戒烟门诊开诊时间提供戒烟咨询服务

5 查阅资料:有戒烟咨询服务记录表得5分。

2.戒烟咨询电话对外公布

2 现场检查: 戒烟咨询电话号码于显著位置公示得2分。

3.为吸烟者提供戒烟诊疗服务,例如戒烟咨询、使用尼古丁替代治疗或其它戒烟药治疗等

8 查阅资料: 有戒烟门诊首诊登记表得4分,有诊疗记录得4分。

4.对戒烟者提供必要的随访服务

5 查阅资料:有戒烟门诊随访登记表得5分。

评估标准 分值 评  估  细  则 存在问题 最终得分

六、戒烟干预(6分) 现场抽查不同科室门诊病例,查看是否有吸烟史及干预记录,是否有建议吸烟者转诊到戒烟门诊的记录 6 现场抽查及查阅资料: 随机选择2个临床科室,抽查吸烟病人的病历各3份,均有询问吸烟史相关记录,得3分,缺失一份扣0.5分。均有建议吸烟患者转诊到戒烟门诊的记录,得3分,缺失一份扣0.5分。

七、仪器设备(20分) 1.门诊需配备电话、血压计、体重计、听诊器等设备。如有条件,建议配备呼出气CO检测仪 8 现场检查:有戒烟咨询电话、血压计、体重计、听诊器得10分,缺一种扣3分。

2.备有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材料,如宣传折页、戒烟手册、宣传画和挂图等。如有条件,可增设影像资料(DVD和电视机等)和器官模型(如肺脏、心脏和血管等)。 8 查阅资料:有3种或3种以上控烟相关海报、折页、小册子、健康处方、模型、光盘等宣传材料,得10分;有2种得5分;有1种得2分,没有不得分。

3.戒烟药物:尼古丁替代药物、缓释盐酸安非他酮、伐尼克兰等 4 现场检查:没有戒烟药物不得分。

总分 100

评分说明:

1、西安市戒烟门诊评估表总分为100分,达标标准为80分。

2、七项标准中,任意一项为0分即视为不达标





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