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辟谣--关于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
发布日期:(2016/03/02) 来源:点击次数:812

辟谣--关于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

(2016-3-2)   Hits:595

近日,在微信朋友圈疯传一条消息:“如果你身边有六十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属于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家庭,从7月1号到7月30号要在居住地居委会报名,申请享受城镇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每人每年960元,两人就是1920元,虽说钱不多,但是过了这个报名期限,就只能等到下一年了,过期不补,请通知你们身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看看谁符合这个条件,请到居委会咨询一下。”

经确认-------以上信息为不实信息。

依据省级计生部门有关文件,我市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发放办法明确规定,自2009年7月1日起,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已领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人每月可领取106元的补助金,我市此项工作已于2009年开始,如需了解相关具体政策,请拨打029-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或登录西安人口网(http://www.xianfp.gov.cn/ptl/index.html)进行查询,请广大市民以政府官方发布信息为准,勿信传言。